发布时间:2022-04-11 | 浏览:45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英矿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英矿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上杭县聚源石粉厂
建设地点:上杭县古田镇吊钟岩84号(原上杭县闽龙水泥厂)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设备、环保工程等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上杭县聚源石粉厂于2022年3月启动了“石英矿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委托福建省华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福建省华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收集了建设项目资料,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确定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执行标准及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2年3月26日、27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上杭县聚源石粉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组织验收工作组进行审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
详见附件:
网址:https://pan.baidu.com/s/1djkchsNDxO8inxRKeQH2Kg,提取码:a4tf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巫先生
联系电话:1380698693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上杭县聚源石粉厂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