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8 | 浏览:6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吕凤煤矿(三~十三采区)工程项目(三、四采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吕凤煤矿(三~十三采区)工程项目(三、四采区)
建设单位:金龙能源(福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龙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吕凤村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金龙能源(福建)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启动了“吕凤煤矿(三~十三采区)工程项目(三、四采区)”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委托福建省华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福建省华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收集了建设项目资料,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确定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执行标准及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2年05月30日-06月01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福建省华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调查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煤炭采选》(HJ672-2013)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格,并组织验收工作组进行审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
详见附件:
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sLl-wRWcRuQmv7M59vBDg
提取码:4dt1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30558516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金龙能源(福建)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